资讯动态

赵瑜 等 | 媒介仪式与阈限经验:虚拟主播观众社群的互动实践及其制度化

文章发布时间:2024-06-13作者:赵瑜、段家欣

乌镇数字文明研究院专家赵瑜教授等人的论文《媒介仪式与阈限经验:虚拟主播观众社群的互动实践及其制度化》发表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


现刊出全文,以飨读者。

配图.jpg

[提要] 
智能媒体进一步扩增了人与技术人工物进行信息和情感交互的实践空间,在这一技术背景下人们如何将虚拟世界理解为一个有意义的、社会性的现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本文选取虚拟主播这一特殊的虚拟互动类型为主要研究对象,从观众参与的角度阐释虚拟互动实践的过程与规范。研究发现,观众在虚拟直播间中的观看与互动行为更多地呈现为一种媒介仪式,他们一方面征用二次元符号体系来构筑“虚拟优于真人”的群体共识,在仪式的形成与维系过程中产生独特的群体气氛;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允许自己被目的化、简单化为可支配的对象,因而该社群总是在聚合的活力和离散的张力之间做“钟摆”运动。迄今为止人们在虚拟世界中的认知积累和情感投入并未颠覆客观日常生活构建的可信结构,因而虚拟互动更多地显现为以媒介技术为中介的人与技术相互影响的情境性阈限空间。

[关键词] 虚拟主播;虚拟互动;媒介仪式;阈限性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环境下的新闻理论范式创新研究”(21&ZD318)阶段性成果、浙江省共同富裕文化创新研究中心资助。

作者简介:
赵 瑜: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传播学博士,研究方向:视听传播、数字媒体转型

段家欣: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数字文化


一、引言:虚拟现实的中介化建构

自大众媒体时代,直接交流的重要性逐渐让位于人际间的中介化沟通[1](P.35),而智能媒体则进一步扩增了人与技术人工物进行信息和情感交互的实践空间。在当下人类与技术人工物交互的具体形态中,最直观的类型莫过于拟人化程度不一、表现形式各异的虚拟数字人。这类互动形式广泛地根植于新闻、娱乐、服务等行业,技术于此间结晶成具有固定人格与形象特征的数字“人”,不仅能够与人类进行信息沟通,还在互动过程中与之建立新型情感关系[2]

人机交互首先引发了技术伦理焦虑,许多学者从其区别于人际互动的身体在场形式[3]和媒介连接机制[4]等方面探讨了人机交互可能面临的伦理挑战。然而,在进行伦理反思的同时,对人机交互的制度性力量把握,还需要更多的经验研究来深入探析技术如何介入虚拟互动的社会过程。在此过程中,技术人工物并非研究的重点,人如何把虚拟世界理解为一种有意义的、社会性的现实[5](P.162),才是研究的根本问题。为此,本文选取了一种特殊的虚拟互动类型——虚拟主播(Virtual Uploader)为主要研究对象,从观众参与的角度阐释虚拟互动实践的过程与规范。

作为一个由前台虚拟形象和后台“中之人”共同组成的虚实嵌套式结构[6],虚拟主播泛指以原创性虚拟人设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开展信息传播和娱乐活动的艺人。他(她)们首先使用live2D等软件制作2D、3D模型,再通过电子设备捕捉表情、神态和动作映射至模型上,从而在直播间内与观众开展实时交流。为保证形象的虚拟性和一致性,中之人一般隐身幕后、不予公开。这类由真人“扮演”的虚拟主播及其观众群体代表着一个较为特殊的虚拟互动类型:他们在直播间内看似进行人机互动,实际上却是在媒介技术中介下的人际互动,观众并非不能发现技术在其中的作用,却并不期待技术完全替代中之人从而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机交互。这构成了一个中之人和中介技术同时横亘于互动实践却又彼此拒斥的特殊田野,“人-技”关系的张力在其中浮现。本文将从观众的视角出发,通过深描他们在虚拟直播间的参与模式及其在更为广泛的V圈社群内的交往实践,阐明技术与本己身体的虚拟互动路径,厘清虚拟世界意义生产的共享情境和制度化相互依存的机制,力求从独特中提取一般,进一步揭示主观现实与客观世界在虚拟互动中的辩证关系。

二、文献综述:深度媒介化背景下的传播实践及其制度化

数字技术的发展不仅使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与各类媒介交织在一起,社会世界的性质与动态也越来越依赖于媒介内容和媒介基础设置。一个全新的“媒介化世界”(Mediatized Worlds)正在形成[7],它不只是一系列独立事物的集合,而是在海量层级和规模上相互连接的网络。传播在其中发挥着制度性的作用,不仅能够改变人们对于社会世界的认知,还从根本上影响着人们对于社会现实的直接经验。为厘清这一庞大的二阶复杂性,学界对于深度媒介化的探索日渐深入,形成制度传统与社会建构传统两种不同的研究路径[8]。其中,以库尔德里、赫普为代表的学者引入伯格和卢克曼的社会建构理论,将媒介化视作社会现实建构的动态过程。媒介不仅是实存的物体或传播的中介,还能为个体互动提供一种与社会文化相互渗透的交往情境(Context)[9]。这构成了本文从具体传播实践出发研究虚拟世界社会建构与意义生产的基础。

作为一种视频化的生存方式[10],虚拟直播对于人们交往行为的重构本质上也是一种情境化(Contextualized)的影响机制。直播媒介将互动行为惯例化(Habitualization)为一套可重复的标准作业程序,为观众群体带来了新的需求指向和规律性惯习[11]。但正如伯格与卢克曼在《现实的社会建构》一书中指出的那样,单纯依靠个体的记忆和惯例化无法持续维持制度的自明性,唯有借助“正当化”将实际的命令变成庄严的规范,制度秩序才能被整合进一个包罗万象的“象征世界”(Symbolic Universe)中,成为被普遍认可的制度性事实[5](P.119)。库尔德里使用改进后的“仪式”概念对这一想法进行了扩展和验证:作为一个高度集中的符号生产系统,媒介一方面与其他社会机构“共生”,成为社会的“中心”[12],另一方面则通过形式化的“仪式操演”使得自身作为社会现实再现和共识制造的特权自然化、合法化、正当化[13](P.52),渗透至现实社会的建构过程中。

事实上,随着深度媒介化不断强化社会行动者的自反性,具备实践意识的人们越来越能在媒介实践过程中直接感受到现实与虚拟、肉身与技术之间的界限,这可能引发人们对于自身身份不确定性的焦虑。因此,本文试图从个体参与媒介实践的直接经验出发,借用“阈限”(Liminality)这一概念深描观众在日常现实/虚拟现实中非此非彼、既此又彼的之间性状态(Between States)[14],在具体的实践场景中考量深度媒介化的复杂进程以及媒介技术与日常实践之间制度化依存的机制。在此基础之上,本文还试图弥合学界对于虚拟主播“人-技”关系认识的裂缝。在过往研究中,部分学者将此类由中之人操控的二次元虚拟主播归类为更广泛意义上的“虚拟偶像”[15],从亚文化迷群的视角对观众互动实践展开研究[16],尤其关注观众如何在直播间建立与主播的准社会关系[17],进而建构直播间外文化社群的认同机制[18]和技术使用惯例[19];还有部分学者将虚拟主播视作具身传播实践建构的新媒体景观[20]和人机混合的“赛博格”形象[21],通过揭示虚拟主播生成过程中的商品化特质和隐藏在符码背后的平台经济和资本话语[22],或对技术神话建构的虚拟幻象展开伦理批判[23],或对现有技术条件下的虚拟化生存和人机情感交互进行反思[2]。但在上述两种研究情境中,虚拟主播观众的情感体验与媒介技术中介总是以彼此为前提或结果出现,并未形成一体化的制度秩序,对二者之间关系张力及其机制的研究可进一步拓展。基于此,本文将虚拟主播受众的本己身体感知与技术特征共同置于媒介情境下展开深描,以期进一步推进学界对这类人技融合、虚实嵌套的虚拟主播的理解,并在数字人日益智能化、拟真化发展的当下[24],为以人际互动为基本交流形态的虚拟主播的蓬勃发展提供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解释。

具体来说,本文将主要关注以下三个研究问题:(1)观众为何以及如何观看一个由真人操纵的虚拟形象并持续与之互动?(2)这一互动过程构建了怎样的共享情境,又是如何维系制度化和正当化的群体仪式和共识的?(3)如何理解主观真实与客观现实在虚拟互动中的辩证关系,及其背后的媒介技术与日常实践之间的制度化依存?

三、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了网络民族志的研究方法。在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研究者同时深入了三类田野展开研究。其一为虚拟主播和观众的直接互动平台——Bilibili(下称B站)虚拟直播间。作为国内二次元文化爱好者与虚拟主播观众集聚地,B站具有浓厚的V圈文化氛围与较高的行业知名度,能为研究提供稳固的基础。其二为虚拟主播的粉丝社群。研究者以旁观者的身份进入某虚拟主播组合的录播组工作群,旁观了录播组辅助虚拟主播进行直播录制、切片、上传的过程,观察与记录了私密性较强的V圈社群交流内容。其三为NGA论坛、贴吧、豆瓣等聚集了较多虚拟主播观众的公共讨论平台,研究者重点关注了“珈乐休眠”“张京华塌房”以及若干次中之人“开盒”事件中观众群体的争执。

在此期间,研究者还通过理论抽样的方法选择了20名虚拟主播观众进行半结构式的深度访谈(访谈列表见表1)。其中,有2位受访者是虚拟主播行业的从业人员,1位受访者曾在虚拟主播官方字幕组工作,主要负责海外虚拟主播直播内容在B站的转播与翻译工作,还有1位受访者是某虚拟主播团体打轴组的成员,主要负责录屏直播并设置便捷导航以便观众准确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在他的帮助下,研究者进入了该录播组进行线上田野调查。所有访谈均以微信通话的方式进行,时长从35分钟到155分钟不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虚拟主播互动效果的认识,在观看直播过程中的情感体验以及反身性思考等。所有的深度访谈和田野中的非正式访谈均建立在受访者知情同意的基础之上,同时为了保护受访者隐私,所有被访者信息都经过了匿名化处理。

配图2.jpg配图3.jpg


四、建构共享情境:
虚拟互动的制度化与正当化


观众在虚拟直播间中的观看与互动行为与真人直播间十分不同,这不仅体现在主播受真人操纵的虚拟形象(皮套)上,还体现在V圈社群内部一系列复杂的互动规则、“梗”与流行语中。“如果你从来没看过V,突然进入这个圈层,需要经过一两周的时间,不停地去查、去问、去看历史切片,才能慢慢地明白大家说的话是什么意思,然后你也才能参与进交流。”在资深V圈观众看来,这一外人很难理解的群体性互动,“其实是粉丝群体彼此心知肚明的狂欢。”(05)

(一)“虚拟优于真人”:二次元符号系统的征用与制度化

“虚拟主播”的概念由日本Kizuna AI株式会社旗下的虚拟艺人“绊爱”于2016年11月开创。时至今日,活跃于互联网的虚拟主播们仍然具有与“绊爱”相似的皮套特点,大多基于经典日式动漫元素发展而来,如女性虚拟主播大多带有鲜明的“美萌”要素,具有声音甜美、五官可爱、长腿细腰等“幼态成熟”特征[25],男性虚拟主播则形似动漫中的俊美男主角,“声音性感,并且有绅士风范”(11)。许多虚拟主播的直播内容也与二次元文化高度相关,如常在“游戏回”直播中出现的《原神》《崩坏》等二次元风格游戏,在“歌回”直播中出现的二次元歌曲以及在“陪看(Reaction)”直播中出现的日式动漫等。通过访谈,我们发现绝大多数虚拟主播观众曾有二次元动漫观看经验,大量受访者首次接触虚拟主播就是通过二次元讨论论坛或视频平台的“相关内容推荐”。因此虚拟直播作为一种媒介仪式,本身就是二次元符号资源集中呈现的结果,延续了二次元爱好者对于“虚拟优于真人”的认识。在特定的虚拟直播间中,观众与主播之间的互动模式经由重复实践不断类型化,最终形成独属于该直播间的制度性事实。这也是首次观看虚拟主播的观众在参与交流之前需要一段时间来习得V圈知识的原因。

有受访者认为,“虚拟主播的直播就是三次元真人用二次元皮套出演的综艺”(12)。在研究者看来,这实际上说明了虚拟主播的兴起与发展是对二次元符号系统的进一步征用。一方面,虚拟直播间内实时交互的弹幕技术缩短了主播与观众的交流延时,建构了二者在时间维度上的“同时性”和在空间维度上的共存关系,形成了一个“相比动漫作品更加真实”(12)的互动情境。另一方面,媒介技术的发展正在促使二次元文化的生产与消费群体摆脱对于单部作品宏大世界观的集体认同,转而对片段式的小叙事投射情感[26](P.54)。这一后现代的“数据库消费”特征使得人物角色前所未有地成为二次元受众的消费核心,创作者仅需从存储了二次元符号系统的数据库中选择若干“萌元素”排列组合,便能生成一个全新的人物。虚拟主播的形成也遵循了这一高效率的萌要素生产方程式。虚拟主播的角色故事和设定早在出道之初就已确定,他/她们出道后的直播活动都是既定角色的衍生内容。不仅如此,“白毛”“红瞳”“兽耳”“仆娘”等常见于虚拟主播出道介绍中的“萌元素”还能准确定位该角色在庞大二次元数据库中的位置,以便观众发现契合自身审美的虚拟主播[27],进入“需求-满足”的封闭回路[28]。换言之,虚拟主播的兴起实际上是二次元符号系统重复其所基于的资源与规范对自我进行再生产的过程,这种深层次的递归式征用正在成为V圈的基本特征。

(二)“皮魂一体”:互动仪式的自然化与正当化

库尔德里认为,媒介本身并不能凝聚为中心化的神话,但却能作为一种日常仪式使人们形成“习惯性的期望”(Conventional Expectation)[13](P.9),建构起媒介作为社会“中心”的权威。观众与虚拟主播的互动实践也是如此:只有将直播间中的制度秩序进一步正当化,使其成为“客观上有效,主观上合理”的现实,观众和主播在虚拟情境中的互动实践才能被认为是有意义的。

“皮魂一体”是指直播过程中,作为“魂”的中之人与作为“皮”的二次元皮套浑然一体的形态,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这一象征性一体化的真人皮套关系是虚拟主播的理想状态。但它并不是在虚拟主播诞生之初形成的,相反,在虚拟主播最初流入中国时,“RP(Role Play)感比较强的日本虚拟主播才是当时的版本答案”(20)。2020年9月日本Hololive公司因旗下主播发表不当言论受到国内观众自发抵制,日本虚拟偶像的影响力在国内大幅下降。与此同时,B站虚拟主播渐成风潮,吸引许多其他领域的主播进入这一行列。据此,异国中之人引发争议的观点表达和国内媒介平台中日益丰富的符号资源,合力推动国内虚拟主播的直播方式转变:由原先隐匿中之人存在的“扮演式”转变为皮套人设与中之人人格并重的“皮魂一体式”。

看似偶然选择的行业发展趋向,内嵌着媒介技术与传播实践之间的持续对话,并经由参与主体的互动让共享的目标和相互勾连的行动序列逐渐在群体中透明。群体共享知识的制度化与独特的媒介仪式互为因果,在行为惯例化和认同类型化的过程中进一步推动制度性事实的正当化。虚拟互动参与群体通过重复性仪式操演(Ritual Performance)构建起一套关于虚拟互动的知识体系,如皮魂一体的主播行为模式和流行梗之类的共享语言体系,原本相互分离的制度性事实被整合为一个总体,形成V圈的象征世界。孤立的个体不仅能在其中获得对于生命经验的主观理解,还将虚拟直播间乃至更大范围内的V圈社群确认为具有现实意义的虚拟部落。而美萌形象、流行人设、流行梗等符号资源也就成为虚拟部落的“结晶”,能够也需要被新入场的观众习得。

除此之外,象征世界还能为虚拟互动中的矛盾意义提供最高层级的整合[5](P.123)。有受访者在访谈中指出,“虚拟主播最开始的人设可以是任何东西,比如恶魔、公爵等,但真正重要的其实是他后来慢慢建立起来的那个和观众互动的真正人设。”(10)当主播最初的人设与其直播状态不符时,观众可以通过指涉皮魂一体的象征世界对矛盾区域进行识别和整合,如“有一个主播他本来的人设是一个混迹江湖的帮派老大,但是他逐渐变成了一个笨蛋美人或者大金毛式的暖男,弹幕就会用嘲讽的语气说帮主也这么惨吗?其实就是利用他原本的人设来反讽或者制造一些梗。”(09)由此,观众对于虚拟主播的情感投射并不完全来源于观众对技术图像的“超真实感知”,而是象征性共享情境的结成让人们在互动中产生对于彼此的责任感和依恋感,进而在V圈社群内部建立相对稳固的权力结构和归属感。

五、经验阈限阶段:虚拟主播观众的反身性体验

范热内普在《过渡礼仪》中将个体从一个境地过渡到另一个境地的过程归纳为三个阶段:阈限前礼仪(分隔礼仪)、阈限礼仪(边缘礼仪)和阈限后礼仪(聚合礼仪)[29](P.10)。其中,阈限阶段指的是居于两个结构类别之间模棱两可的中间状态。这一特性不仅体现在时间单元上,还具有突出的空间性,人们在日常生活的特定时刻使用媒介的实践,就是在微观层面创造情境性阈限空间的过程[14]。作为虚拟互动仪式的发生地,虚拟直播间也可被视作一个情境性的阈限空间,于其中互动的人们自日常生活分离,进入介于肉身与图像、现实与虚拟之间的阈限阶段,一方面表现出卑微与神圣、同志和同质共存的混合体状态,另一方面也因无法分类而具有“失序的危险”[30](P.119)。

(一)肉身/图像:人与技术的矛盾

特纳认为,阈限阶段中的“交融”体验之所以具有神圣的特性是因为它能化解那些已被制度化了的关系规范,据此被虚拟皮套与匿名ID中介的虚拟交互亦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情绪劳动的限制,能够引发更高强度的情感刺激[31]。不同的是,在特纳所言的社会仪式中,驱使人们进入阈限阶段的通常是内嵌于日常生活的社会文化力量,而在虚拟直播间中,这一“超乎人类之外的力量”[32](P.106)似乎是横亘于主播和观众之间的中介技术。

无论是虚拟主播行业的出现还是之后发展的方向,都印证着“技术崇拜”在V圈观众中的普遍性。历史上首位虚拟主播“绊爱”的爆火与其自称是一款全新的人工智能相关,“很多人都是因为被这个设定吸引,才去看的她的视频”(15)。与之类似,许多受访者在访谈中提及自己对于虚拟主播的兴趣最初源自对新兴媒介技术的好奇。

我第一次接触虚拟偶像应该是18年初看“战斗吧歌姬”,当时就感觉被技术力震撼到了,那些动漫里面才存在的角色现在就站在屏幕后面和我们进行互动,感觉很神奇……(她们在)舞台、服装、镜头,甚至很多动作的表现上都更加有优势,比如说节目表演中可以一秒换装、一秒换场景,这是真人偶像所做不到的。(05)

许多学者对这一技术中介互动的形式进行了研究,认为观众基于对技术的具像化想象与虚拟主播互动[19],可能具有消解本质真实、引发图像拜物教[23]、导致个体丧失批判意识的风险[20]。但在田野调查中,上述技术神话并不是群体共识,不过是初期新鲜感的来源。以近期广泛应用的3D直播皮套为例。相比只能捕捉面部表情的2D皮套,能实现全身动作捕捉的3D皮套不仅便利了实时信息传递,还在更大程度上具像了虚拟主播的技术身体。这一技术进步被认为是V圈发展的下一个蓝海,但在观众看来,主播更换3D皮套“跟更换一套普通新皮(套)差不多,本质上是让形象发生改变来保持观众的新鲜感”(20),“很多主播的运营方式是将3D皮套当成对观众的一个奖励,在一些特殊的时间点,比如主播的周年庆的时候让主播用3D模型去直播”(12),甚至有受访者指出,在二次元的符号系统中“3D就是原罪”(10),无论是动作呈现、建模精度还是艺术价值,都无法超越经典的2D皮套。可见在虚拟互动中,技术建构的皮套以仪式“面具”的形式存在,其作用仅仅表现为在场,至于这一面具或者说技术将以何种形式呈现,并不影响人们在仪式中的情感体验,也不是维持群体活力的根本性力量。

为进一步厘清这一复杂的“人-技”关系,我们对观众自发记录并以短视频形式发布在B站平台的直播“切片”展开研究,发现此类短视频除了提供纪念意义(如记录自己的ID被主播提及)之外,大多是本场直播最具节目效果的高光片段。这类短片主要包含两种呈现方式。一种聚焦中之人的声音,以Vox为例,作为一个以2D形象示人的虚拟主播,Vox可操纵的形象范围极其有限,但这并不妨碍观众欣赏他低沉的嗓音和清晰的口语表达。另一种聚焦技术驱动下的皮套动作,令人惊讶的是,具有节目效果的技术驱动可以是成功的也可以是失败的。成功的案例如虚拟主播女子团体A-SOUL的歌舞表演,不仅需要中之人的表演,还需要精细的全景动作捕捉、镜头运动台本与音视频调度,中之人只是这个漫长技术链条里的一环。失败的案例往往是突如其来的动作卡顿或动捕系统崩溃,此时虚拟主播的“中之人-皮套”嵌套结构完全展露在观众面前,但虚拟互动仪式非但没有因此停止,反而使观众对于世俗与神圣相混杂的“交融”体验更加直观,产生独特的节目效果。

有一个梗叫“失去面捕”,比如说当他太生气了然后趴桌子上了,或者他笑得非常剧烈,然后发生了比较大的面部位移导致动捕系统无法捕捉他的面部表情的时候,他那个模型就会停留在最后离开的这一刻,然后观众就会开始刷弹幕说他太激动以至于失去面捕什么的。(09)

总结来说,尽管近乎所有的V圈共识和互动惯例均是在人们调用或驯化技术的过程中形成的[33],但只有当主播以身体动作为主要表现形式且技术链路没有中断时,特定技术对于虚拟直播的积极作用才会显现。更多时候,它只是一个维持虚拟感的仪式道具,并不天然具备仪式发起者的神圣性。因此,虚拟互动中如果存在社会的神性,那是因为它建构了一个可供人与技术相互影响的复合环境,人们在集体体验阈限空间时暂时脱离形式理性世界的限制并共享着强烈的情感。

(二)虚拟/现实:人际互动的矛盾

从技术发展的趋向来看,全自动的AI主播比真人操纵的虚实嵌套结构更为先进,本文关注的这类“逆技术化发展”的虚拟主播的特殊性,在于它昭示着一种独特的“情感真实主义”,即观众与主播之间的想象性亲密并不来自客体真实,而是来自情感真实[34]。观众向虚拟主播投射的爱欲并不映射现实,而是一种无关现实秩序的情感。

有学者认为这一现象与虚拟主播的男性观众习惯于将自己视为情欲主体有关。通过将主播柔弱化、私人化,男性观众对自身身份的想象得以重新回到传统情感劳动框架内的性别分工模式,并继续履行保护女性的职责[25]。研究者部分认同这一观点,但经过长期田野以及与两性观众的深度访谈,我们发现这一情感化的他者想象并非局限于单一性别,在女性观众中表现也很突出。受访者10在访谈中提到,“我可以毫无拘束的在虚拟主播发布的视频下面观看许多荤段子,但因为对方是虚拟主播,所以没有多少压力与负罪感”。

由此可见,受社会文化规范的影响,男性与女性观众在进入虚拟互动这一阈限阶段时有着不同的区隔动机,但究其本质,都是通过客体化虚拟主播来彰显自身的主体性,并在虚拟情境中短暂脱离现实理性世界的规范,开展禁忌行动。对于男性观众来说,情欲化的想象实现了其对自身支配性男性气质(Hegemonic Masculinity)的彰显,而对于女性观众来说,虚拟直播间中的皮套面具与强匿名特征构建了一处替代性的情感避难所,能让她们短暂地逃离现实世界,在亲密想象中重获“情与爱”的主体体验。

然而,无论“亲密想象”诞生于何种路径,都离不开对现实客观性的解构:正是因为虚拟主播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他/她才能成为观众的欲望根源[35]。一旦中之人的真实身份暴露且其外貌、身份、性格与在直播间中的完美表现不匹配,观众在过往互动中形成的“亲密想象”都将被颠覆,人们将骤然意识到自己并非身处美好的虚拟巴别塔,而是在权力中心主义的全景敞视监狱中接受关系幻觉的欺骗[36]

察觉了这一现实的观众在贴吧等公众平台开展了大量关于“看V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投入感情”的讨论,并逐渐形成一种独特的情感规则——“取乐为先,抵制入脑”,即不对主播产生强烈的情感依赖,仅将虚拟互动看成是一种享乐。“如果你能对一切人事都抱着看乐子的心态,那你在V圈就是无敌的,因为一旦入脑就相当于有了软肋。”(08)。纵览V圈公共论坛可以发现,人们总是热衷于用各式各样的标准来判断自己是否入脑,如“我是否觉得我关注的虚拟主播百分之一百好”“我是否觉得我关注的虚拟主播百分之一百真”“我脑中的她/他是否无异于现实中的人”(田野笔记)。与之相对的是被称为“乐子人”的群体,对他们而言,观看虚拟直播无异于观看电影,只是闲暇时取乐的方法。为了获得更强烈的情感刺激,一些乐子人还致力于破坏入脑观众的“交融”体验。他们一边挖掘、传播中之人的真实信息,一边在直播间和公共论坛发布无底线的评论,虚空索敌、引发骂战,试图通过揭露虚拟直播间作为情境性阈限空间的“失序危险”瓦解这一仪式空间,摧毁入脑观众对V圈的乌托邦幻想。

那种抽象的乐子人。他会每一段时间找一个主播,挖他的黑料也好,去攻击他也好,他们引以为乐……有很长一段时间。七海就是贴吧最大的乐子,她中之人以前干过什么,长得怎么样,很多黑历史都被无穷复读复播。(07)

中之人信息保护得比较好就会让人产生窥视欲,想要把她“开”出来,而且“开”④出来之后很多纯良粉⑤破防的反应,也是他们追求的乐子。(16)

在研究者看来,观众“抵制入脑”意识的兴起究其本源是V圈观众对“中之人-中介技术”动态平衡关系的打破。当“亲密”成为“想象亲密”,“感动”变成“自我感动”,原本诚服于虚拟互动仪式的观众开始反思自身的主体性,进而自媒介与社会生活相互型构的多个维度中发现现实与虚拟之间的界限。媒介技术的发展非但无法阻挠观众自反性的强化,反而加速了这一过程,例如近年来持续发展的基于协同过滤的推荐算法,不仅丰富了V圈乐子人挖掘中之人信息的方法,还使入脑观众失去了对所看内容的控制:即便他们不想获取与中之人相关的信息,平台算法也会根据群体偏好向其推送相关内容。在访谈中,几乎每一位受访者都提到自己并非从来不曾看过与中之人相关的内容,即便自己不主动搜索,也会有信息流将相关帖子、文章或视频“直接怼到面前”(16),可见尽管通过重复的仪式实践,参与虚拟互动的人们完成了符号系统的制度化和正当化,但这一经媒介中介的“象征世界”无法在虚拟和现实之间构建起一个自洽的客观现实,观众的沉浸总是受到自反性和日常生活秩序的干扰,形成一种独特的阈限体验。

六、结语

科技加速、社会变迁加速和生活步调加速,让社会世界不再以符号的形式固定坐落在地图上,而是变成液晶屏幕上闪烁的文化流[37](P.16)。媒介技术扩展了人类的“周遭世界”,最广泛意义上的交流采取了最多样化的路径,共同形成了“我们参与、我们连接”的共有精神气质。与此同时,媒介技术所中介的人际和人机交流也侵入了常识性知识对现实的定义,并极大改变了社会赖以维系的意义之网。穿梭游牧在现实和虚拟世界之间的人们如何进行主观现实和客观世界的持续互译,如何在共享的情境下获得认知和情感的自洽,已成为理解虚拟互动何以可能的关键性问题。

本文通过对虚拟主播受众群体的在线观察和深度访谈,发现虚拟直播间中的观看与互动行为更多地展现为一种媒介仪式。在仪式的形成与维系过程中,观众可能超越个体原子化的存在,创造出一种独特的群体气氛。伴随着仪式的重复,虚拟互动渗透进入本雅明所说的“最极端的具体”即日常生活,世俗直接经验的各种元素以一种有机的方式与虚拟群体相互渗透,丰盈着虚拟互动的意义网络,从而产生群体活力。

受二次元文化的影响,这一虚拟互动仪式在兴起之时便构筑了一种“虚拟优于真人”的共识,无论是虚拟皮套的制作、直播内容的安排还是观众群体的触达,都是对二次元符号资源的集中征用。青年文化圈层的习惯用语、共享秘密,形成社会本能的基本黏合剂,贯穿虚拟互动的交流模式,让参与者“走出自我”,从而创造出一种部落的特殊气氛和象征性母体。

除了对二次元符号体系的承袭,虚拟社群也给捍卫现实中被同一性所抑制的非同一性[38](P.175)提供了制度性空间。虚拟部落类似于网络时代的“地方主义”,以媒介技术为中介和过滤器,行动、情境和情感交互交织形成整体,构筑起参与者对邻近存在的主权。因此这些社群虽无组织却十分坚固,一部分社会存在得以从工具理性的秩序中暂时逃逸,既不允许自己被目的化,也不允许自己沦为一种化约后的简单支配逻辑[39](P.57)。人类复数社会本能在这些社群中欢腾,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格于此兴起。这些可能被称为V圈的网络微观群体,从构成基质、维系模式和技术特性上带有三个明显的特质。

其一,部落的形成是群体感受性的聚合。网络空间归属和情感黏合紧密相连,虚拟主播的受众群体基于对主播形象和人格特质认同,以及对虚拟共时性体验的共享,形成了一个兼具异质性和一致性的情感星云。现代性的政治-经济宏观结构变迁,媒介技术的可供性,让个体化成为社会存在的显著现象。但网络部落的生成及活力仍然显现了人类相互依存的情感性需求与本能。流动的现代性下,线上和线下的圈子灵活交织,有机联结构成了社会本能的各种形象。网络空间在某种程度上更加重视人在情感上共同的东西,而非每个人自愿遵守的东西,共享的情感与开放的自洽之间相连产生看似松散却具有牢固社会纽带的多样性群体。群体的黏合基质——情感表达连接着永久性和不稳定性的两极,让这些群体在聚合的活力和离散的张力间做钟摆运动,因而新“部落”也更具有流变性、点状聚集和分散性的特点。

其二,部落化的维系有赖于仪式的操演。仪式如同涂尔干所言的“集体欢腾”,其功能在于强化特定群体对自身的感知,确保群体的延续性。作为集体感受性的一种表达,重复性的仪式使日常的“出神”成为可能,而虚拟空间给狂欢的气氛增添了灵活的装置。如虚拟互动中的“面具化”交流就是其间仪式的必要装备,虽然在面对面的社会关系结成中,个体也会基于互动规则扮演角色并带上人格“面具”,但在虚拟主播与其受众的交流中,这一面具打破了它的隐喻性质,成为传播仪式和群体神性的结构要素。如对曝光中之人真实身份的抗拒,也是忠实观众和主播之间的共享认知,并由此形成群体惯习。在这些仪式的中介和增强之下,人们有机地向他者开放,群体被如其所是的接受了。

其三,部落构建以虚拟现实技术为中介,但技术并不是决定性的力量。作为具像化的技术,虚拟皮套位于直播的中心地位,提供了虚线式连接遥远现实的可能性。“皮魂一体”的象征性一体化形式,进一步模糊了媒介仪式的虚实边界,使之成为持续化、日常化的运行机制。对于观众而言,虽然平台交互界面与技术装置是虚拟互动的必备要素,但他们却并未对具体的技术产生崇拜心理,而是将其看作能给人际互动带来新鲜感的介质,这说明在虚拟直播间中,技术这一看似“超乎人类之外的力量”并不具有神圣的内涵,而是作为仪式的驱动因素打造了一个复合环境。进一步从技术的演进和采纳路径分析,每个时代的思想都会体现在那个时代的技术中[40](P.62),在芒福德的研究脉络之下,技术更多地是人类理想社会结构的投射[41](P.9),曾经深刻写入人类集体想象物的情境、时刻和无属性的人交织,仍然是虚拟技术的原型也是虚拟世界的建构元素。因此虽然自动化的技术具有很强的能动性,但到目前为止它仍不是自在与自为的社会结构因素。

作为一种新型传播形态,虚拟互动的流行并非因为技术本身具有神圣性,而是因为观看虚拟直播的仪式活动融入了观众的日常生活,他们于虚拟直播间中获得的情感体验也并非如部分虚拟主播营销文章所言是高于世俗的纯粹体验,而是在仪式的阈限阶段获得的世俗与神圣相互混杂的“无结构”状态。换言之,虚拟直播并非重塑了一种全新的社会结构,而是在现实与虚拟之间建立了一个人与技术相互影响的仪式空间,于其中互动的人们既不在现实世界中,也不在虚拟世界里,却受技术中介在彼此之间形成共享交融的情感体验。

虽然人们在虚拟世界进行持续的认知积累和情感投入,但直到目前仍未打破本己身体所在的客观日常生活所构建的可信结构,这并不完全由技术的缺陷所致,更可能根植于初级社会化的稳定性。从伯格和卢克曼的知识社会学理论体系分析,制度世界在虚拟现实的构建中尚处于人类活动的外化凝结阶段,甚至未必获得共享经验在社会范围内被重复客体化的地位。所以目前的数字生活不是对主观世界的更替,重要局外人(如“乐子人”对群体仪式的干扰)和先验的身体体验,都在顽固地维持既有的自我认知。只有当虚拟生活开始物理性地脱离我们栖居的世界或者在精神上将我们生活其间的世界定义为虚无时,人类的生活模式和社会结构才会发生颠覆性的变化。尽管目前虚拟世界的内化没有自深邃处系统颠覆社会日常生活,但基于情感维系的共同体具有的开放和不稳定性,也可能使它在许多方面违反既有的道德秩序。因此,我们应该对数智时代去功能化的有机秩序以及文化杂合的情境性阈限空间保持审慎的乐观。


注释:

①“中之人”来源于日语“中の人”,指操纵虚拟形象进行直播的真人。

②“V”即“Virtual”的简称,“V圈”指虚拟主播观众(粉丝)群体。

③参见:“V圈已经一半是饭圈的形状了【老蒋V圈观察2.0上】”,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BV4y1K7C7/,查阅时间:2024年1月19日。

④“开”为“开盒”的简称,指中之人真实信息被暴露。

⑤“纯良粉”指按照V圈惯例对虚拟主播产生情感共鸣的观众。

参考文献:

[1][英]尼克·库尔德利,[德]安德烈亚斯·赫普.现实的中介化建构[M].刘泱育,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23.

[2]赵瑜,李孟倩.拟人化趋势下的虚拟主播实践与人机情感交互[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3(1).

[3]郝君怡,周勇.身体在场·形塑化身·共时展演:真人主播及其“数字孪生”的人-技关系[J].新闻与传播评论,2023(2).

[4]程思琪,喻国明,杨嘉仪,等.虚拟数字人:一种体验性媒介——试析虚拟数字人的连接机制与媒介属性[J].新闻界,2022(7).

[5][美]彼得·伯格,[美]托马斯·卢克曼.现实的社会建构:知识社会学论纲[M].吴肃然,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

[6]燕道成,张佳明.技术神话与虚实嵌套:消费文化视域下的网络虚拟主播[J].深圳社会科学,2022(6).

[7]Krotz F,Hepp A. A concretization of mediatization: How “mediatization works” and why mediatized worlds are a helpful concept for empirical mediatization research[J]. Empedocles: European Journal for the Philosophy of Communication,2011(2).

[8]王琛元.欧洲传播研究的“媒介化”转向:概念、路径与启示[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8(5).

[9]Couldry N. Mediatization or mediation? Alternative understandings of the emergent space of digital storytelling[J]. New media & society,2008(3).

[10]彭兰.视频化生存:移动时代日常生活的媒介化[J].中国编辑,2020(4).

[11]喻国明,杨嘉仪.理解直播:按照传播逻辑的社会重构——试析媒介化视角下直播的价值与影响[J].新闻记者,2020(8).

[12]齐爱军.尼克·库尔德利“媒介正义”观评析[J].新闻与传播研究,2021(3).

[13][英]尼克·库尔德里.媒介仪式:一种批判的视角[M].崔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14]潘忠党,於红梅.阈限性与城市空间的潜能——一个重新想象传播的维度[J].开放时代,2015(3).

[15]王毅,黄文虎.论“二次元虚拟偶像”的后人类呈现[J].未来传播,2021(4).

[16]宋辰婷,邱相奎.超越体验:虚实交互下的身份重组和文化行动——基于虚拟形象直播青少年亚文化的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21(8).

[17]刘胜枝,施丙容.亲密关系的乌托邦试验——青年群体虚拟偶像崇拜的文化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22(11).

[18]宋辰婷,邱相奎.数实交互与赛博集群者:虚拟形象直播中的认同建构[J].新视野,2022(6).

[19]喻国明,耿晓梦.试论人工智能时代虚拟偶像的技术赋能与拟象解构[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1).

[20]孙金燕,金星.数字亚文化的建构及其价值——对虚拟偶像景观的考察[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5).

[21]吕菁.虚拟偶像:多主体建构的超能拟像与元宇宙时代的数字分身[J].电影新作,2022(5).

[22]宋志悦,蒋俏蕾.媒介化视角下直播中的双重关系:虚拟主播观众群体付费行为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23(8).

[23]吴金花.虚拟偶像传播伦理的失范及重塑[J].青年记者,2023(12).

[24]郭全中.虚拟数字人发展的现状、关键与未来[J].新闻与写作,2022(7).

[25]马中红,井常灿.性别霸权的想象、展演与强化——以虚拟偶像组合A-SOUL的男性粉丝为例[J].新闻与写作,2022(11).

[26][日]东浩纪.动物化的后现代:御宅族如何影响日本社会[M].褚炫初,译.台北:大鸿艺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

[27]喻国明,杨名宜.虚拟偶像:一种自带关系属性的新型传播媒介[J].新闻与写作,2020(10).

[28]刘金平.数据库影像的三副面孔——叙事媒介、文化消费与批判实践[J].北京电影学院学报,2022(6).

[29][法]阿诺尔德·范热内普.过渡礼仪[M].张举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30][英]玛丽·道格拉斯.洁净与危险[M].黄剑波,柳博赟,卢忱,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

[31]王文锋,姜宗德.“V圈”粉丝跨文化社群的形成机理研究[J].青年研究,2023(4).

[32][英]维克多·特纳.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M].黄剑波,柳博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3]Hepp A. The communicative figurations of mediatized worlds: Mediatization research in times of the “mediation of everything”[J]. Europe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2013(6).

[34]薛静.“我爱故我在”:虚拟偶像与“情感真实主义”[J].文艺理论与批评,2022(6).

[35]胡彦彦.爱欲拟象、能指反抗与资本同一——虚拟偶像塌房的逻辑机制反思[J].天府新论,2023(4).

[36]何双百.“机器同伴”:新型亲密关系下的“人机共情”现象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7).

[37][德]哈特穆特·罗萨.新异化的诞生:社会加速理论批判大纲[M].郑作彧,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

[38][德]阿尔多诺.否定辩证法[M].王凤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

[39][法]米歇尔·马费索利.部落时代:个体主义在后现代社会的衰落[M].许轶冰,译.上海:上海人民大学,2023.

[40][美]诺伯特·维纳.控制论[M].王文浩,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

[41][美]刘易斯·芒福德.技术与文明[M].陈允明,王克仁,李华山,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